好了,距上次開庭約1星期又第二審了,當天我還跑了刑事庭(老娘告她肇事逃逸)
這次開庭,我跟法官主張肇事比例問題
因為當初第一審時,法官有說到路權問題,所以就算沒交通號誌跟馬路線,就用路寬來斷定主幹道,而小路為支幹道。
老娘就是從巷口出來,算支幹道,當初二方都移動了現場,他也離開現場了,所以無法斷定肇事比例,只能法官自由心證,而法官就是認為老娘肇事責任100%...
我就跟法官說,當時有台貨車擋住我們的視線,雙方都沒看見對方,所以怎能認定我肇事100%?於是老娘主張對方也是有疏失,未注意前方路況,並且行經巷口未減速。
法官也同意我的說法,所以到時判決時還要再次釐清肇事比例問題。
這次開庭,車禍女要拿出我要求的收據,一開庭法官詢問她有何主張時,車禍女就提出她還要多加一條精神賠償..
有沒有搞錯,還精神賠償哩!拎北直接翻白眼給她看
法官說可以追加,但還要裁判費,但沒因果關係前,你要求了,就是要多付,那你還要先要求嗎?
車禍女就說那等醫生寫有無因果關係再來要求(原來他自己也不確定是否車禍引起的,不然怎不當場加?!),車禍女還一直訊問法官,請法官給她建議她該要求多少才合理...
老娘聽到都想來個下折腰了,法官會給你建議才有鬼哩!(87分不能再高了)
怎會有這麽蠢的人問法官這問題...若法官給了建議,不就是不公!
接著法官拿出車禍拿出來收據,先一項項來說明好了
薪資證明
上面寫著她車禍前的確一個月薪資3萬,但車禍約休息一個月,車禍女就立即回去工作3個月,接著說車禍女回去後都是做簡單的工作,無提重物..等。
老娘就主張明明醫生就上面宜休養,她卻馬上回去上班。而且事隔一個月驗出跟急診不同的病名出來,請問若是工作引起呢?
車禍女當場臉不紅的說他只坐著收錢點菜而已...(事後我們去詢問老闆,老闆就說什麼都要做!洗菜、洗碗、收東西、拿啤酒..等)
她還真大言不慚地說起謊來(拍拍手!!你好棒棒)就等著下次開庭老娘搓破你謊言吧
這時醫療收據又多了一個宜休養3個月!!!原來車禍女還回去請醫生再開個要休養....就是要我賠她薪資。好吧!!管你怎開!!反正到時沒因果關係,你要10年也隨你啦!
車資證明
書記官拿給我看時...老娘整個傻了!!我詢問法官一張白紙黑字單憑寫著載送日期就要可以跟我要3萬?
上面沒營業登記、沒車行名稱,只說他是個人私房車違法的司機....這樣也算?!!
是的!!!法官立馬跟我說這樣就可以請求了!!因為沒人會騙法官、會做偽證(就算是偽證,法官您會知道嗎?)
台灣果然是個鬼島....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!!老娘請求法官傳司機,這時車禍女慌了,大聲斥喝我別造成別人的困擾(她心虛了)
好吧!!沒因果關係前,我什麼也不跟你爭辯!!到時老娘還是有方法來搓破你的爛謊言
看護費用
她重新開立的醫療證明上面只有多一個宜休養3個月,但沒寫需要看護。所以這一條5萬,老娘到時有無因果關係時再來提出
(拎北心想....就算請外勞一個月也才2萬多!她老木顧她一個月要5萬....這老木賺很大是吧!!)
好了!!!以上為第2次開庭!!車禍女開始顯得不耐煩了!!之前在法庭上跟法官還上演悲情劇
這次卻不耐煩開始大聲說話!!還跟法官說為何不馬上判決!!都有收據跟證明了.....(你是傻了嗎?!)
法官也回她「我不是醫生,我已經發函到醫生那斷定是否有因果關係,才能做判決」
就這樣又要再等下庭傳票了.....不過老娘先說!這幾次裁判費都是車禍女要先支出的
她金額要求越高.裁判費也就越高
裁判費試算表
而賠償並不是全部照她要求賠償,因為最後會依有無因果關係,也就是,是否是車禍引起的,若不是!老娘只要賠償她休養一個月薪資與急診費用,然後*肇事比例=賠償金額
其他的,無因果,延伸的開刀費用及看護跟車資還有啥精神賠償都不存在。
所以人還是別太貪心,要求金額越大,裁判費就越高,開庭次數也是可以一直二審好幾次,並非3審就定讞。
民事訴訟真的很麻煩,那車禍女還要跑來跑去,因為老娘若有疑慮,她都得自行舉證。
放心,妳還有得跑,因為我要妳舉證的事還很多,但沒因果關係,老娘仍會跟法官搓破你之前謊言
待續......
小車禍被獅子大開口(上)
車禍肇事逃逸告訴(上)